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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工业园优惠政策
日期:2006-09-24 浏览次数:
一、外资项目
1、土地政策
a.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下,进邗江工业园创业园,三年内:
租用标准厂房,租金8-12元/月平方米;
租用写字楼,租金12-16元/月平方米;
租用宿舍楼,租金8-10元/月平方米;
购买标准厂房,价格为850--950元/平方米。
b.注册资本在100至500万美元,每100万美元供地10-12亩,土地价格5万元/亩。
c.注册资本在500至1000万美元,每100万美元供地10-12亩,土地价格3.5万元/亩。
d.注册资本在1000至2000万美元,每100万美元供地10-12亩,土地价格2.5万元/亩。
2、税收政策
增值税部分,2--3年内给予其所缴增值税地方净分成部分50%的奖励;所得税部分,从获利年度起,前3年给予其所缴所得税等额奖励,第4--8年给予其所缴所得税额50%的奖励。
3、收费政策
区级政府性规费一律免收,市级和市级以上费用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帮助争取减免。
二、内资项目
1、土地政策
a.注册资本在800万元以下,进邗江工业园创业园,三年内:
租用标准厂房,租金8--12元/月平方米;
租用写字楼,租金12--16元/月平方米;
租用宿舍楼,租金8--10元/月平方米;
购买标准厂房,价格为850--950元/平方米。
b.注册资本在800到4000万元,每800万元供地10-12亩,土地价格5万元/亩。
c.注册资本在4000到8000万元,每800万元供地10-12亩,土地价格3.5万元/亩。
d.注册资本在8000到16000万元,每800万元供地10-12亩,土地价格2.5万元/亩。
2、税收政策
获省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产品,2年内给予其所缴所得税地方净分成部分等额奖励;第3--5年给予其所缴所得税地方净分成部分50%的奖励。
3、收费政策
区级政府性规费一律免收,市级和市级以上费用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帮助争取减免。
三、凡注册资本在2000万美元或16000万人民币以上的项目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采取更为灵活、优惠的办法,实行一事一议,制定个案性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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