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外商来高邮投资兴业安全可靠、有利可图,凡是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我市都能得到充分落实,国内同类地区所采取的各种优惠政策在我市同样可以参照执行。
■ 土地使用
1.外商投资新办的生产型企业,以国有土地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则上按每100万美元注册资金可使用15亩土地(超面积部分另行商议),实行下列土地出让价优惠(含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