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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因私出境证件照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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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因私出境证件照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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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公安局 |
详细概述 |
一、相片为持证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
二、相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
三、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数码照片不予受理。
四、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
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X33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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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赴港澳人员手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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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赴港澳人员手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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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公安局 |
办理流程 |
市、县(市)公安局受理、审核->市公安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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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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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16周岁以上)、户口簿及复印件;
3、标准照片两张(照片标准见反面);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5、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探亲。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①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②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③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另行规定并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备案。④申请3个月或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3)团队旅游。须交验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发票及复印件。
(4)其他。①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②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5)逗留。①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②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病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③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④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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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紧急申请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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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按苏价费(2002)22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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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下载 |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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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居民申请赴台湾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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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居民申请赴台湾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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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公安局 |
办理流程 |
市、县(市)公安局受理、审核->市公安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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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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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16周岁以上)、户口簿及复印件;
3、标准照片两张(照片标准见反面);
4、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前往定居。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属夫妻团取聚的,还需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
(2)探亲。提交台湾亲属关系的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以及入台许可证明;
(3)接受、处理财产。提交经公证的对该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以及入台许可证明;
(4)处理婚姻事务。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以及入台许可证明;
(6)处理丧事。提交有关的函件或通知以及入台许可证明;
(7)应邀赴台。提交国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提交传真件的须经省台办确认盖章及入台许可证明。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8)非公职应邀赴台。提交国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的批复”原件,及入台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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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紧急申请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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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证件工本费50元,签注、加注每项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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