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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安监局建立行政执法首问责任制
日期:2008-07-04 来源:安监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高邮市安监局根据《高邮市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将推行行政执法首问责任制作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内容之一狠抓落实。

高邮市安监局积极探索,结合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高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首问责任制》并予试行。该负责制研究针对本局实际明确了首问责任人的工作要求、首问责任管理范围、形成闭环处理流程、办结时限和实行表格登记办理,结合安监局承担的工作职能,在接到举报电话、上门相关业务咨询、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为之配套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事故查处的流程,首问责任人从受理(包括转办)开始,承担着办理(督办)任务,并将最终办理结果与申请人(办理人)及时进行反馈。

经过半年的尝试,高邮市安监局建立行政执法首问责任制,初步彰显五个方面的优势:一是有利于优化环境,提供便民快捷服务;二是增强办事人的行政执法责任意识;三是有利于整合机关能力资源;四是可以促进责任人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五是有助于促进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安监部门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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