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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昨出台
日期:2008-05-23 来源:扬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
在扬农民工子女“小升初”可享市民待遇。资料图片
  

  扬州新闻网讯 (记者 何瑞琳) 昨日,市教育局正式对外发布《2008年扬州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今年教育部门将给所有符合市区初中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指定学生就读的公办学校,确保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市区所有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均在市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市区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市区初中招生时间为6月23日至29日。

  民办初中招生自主权扩大

  “今年初中招生方案基本保持稳定,主要是扩大了民办初中的招生自主权。”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这样表示。

  2007年市区扬中树人、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梅岭中学等民办初中实行“推荐择优”招生办法,即先由学生所在小学推荐,再由各民办初中择优录取。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办法的操作难度较大。因而,今年在明确民办学校招生不得实行考试的基础上,不统一规定具体招生办法,由各学校自行确定,经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公办初中继续设立施教区

  今年,市区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划区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市教育局根据初中学校的分布、规模和本年度生源分布情况,确定各学校施教区,并于6月20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址是确定初中施教区的依据。小学毕业生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监护人的居住地址一致。进入市直初中就读的学生,其居住地址须在市直初中施教区范围内。

  各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为6月23日至29日,在此期间,学生按《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到相关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公办初中初三升学时可享受四星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生申报资格。

  树人、附中、梅中“三选一”

  扬中树人、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梅岭中学,学生只能选报其中1所学校。3所学校招生实行同一时间报名、同一时间招生、同一时间公布录取名单的办法。6月23日报名,6月24日—28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教育部门强调,为保证小学教学秩序的稳定,民办学校招生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时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凡在6月23日前举行的招生行为均属违规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给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学校违规招生所收费用必须无条件全额退还学生,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民办学校招收市区以外无《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的学生,应要求学生提供书面入学申请,作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保证。市区以外学校录取市区学生,必须要求学生提供《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任何学校都不录取无《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的市区学生。

  农民工子女享受市民待遇

  今年,我市继续关注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进一步扩大宏志班招生规模,同时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100%入学,享受市民待遇。

  外地来扬创业、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扬上初中的,持户口簿、父母在市区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独生子女证、小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3日—14日到市区中招办报名。已在市区小学就读的,由学校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今年,市一中继续举办初中宏志班,困难家庭学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市一中初中宏志班上学。要求到宏志班就读的学生,6月24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市区中招办报名,同时提交《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

  各校特长生如何招生?

  我市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为:新华中学、文津中学面向市区各招收艺术特长生45名(含音乐、美术专业),教院附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20名,翠岗中学、竹西中学面向市区招收科技特长生45名。

  各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经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后公布。每位学生只能选择1所学校的1个专业,于招生期间到招生学校报名。各校招收特长生,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但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文化科目考试。

  各特色(传统项目)学校于6月23日—25日举行专业加试并公布录取名单。

  经市教育局批准,今年田家炳实验中学招收初一新生继续按小班化设置,每班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5人。

  6月13日—14日 办理报名手续

  6月22日     市直中学公布施教区

  6月22日     发放《通知卡》

  6月24日     市一中宏志班报名

  6月23日—29日 各学校同时招生

  6月23日—28日 树人、附中、梅中招生

  6月23日—25日 特长生招生报名、专业 加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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