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扬州市首届“十大孝星” 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在何园召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全社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扬州日报社、市广电总台、市邮政局、市老龄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扬州市首届“十大孝星”评选活动。
评选对象及条件。近年来,在扬州市范围内具有扬州户籍的居民(事迹突出的外来务工人员亦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晚辈和长辈相处融洽,对老人孝敬有方,克服一切困难,持之以恒地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老人极大的关怀,取得显著成效或被周围群众所称颂的。
2、当老人面临重大突发事件(如:病痛、再婚、心理障碍等),晚辈能够尊重、理解、爱护老人,帮老人顺利度过难关的。
3、晚辈对老人的孝敬能做到从温饱层面向精神愉快方面发展,不仅让其老有所养,更让其老有所乐的。
4、福利院、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老龄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关爱老人,做好服务工作,有突出感人事迹的。
5、自愿为社会上孤寡老人服务的各类志愿者中成绩优秀、事迹突出的。
6、有其他孝老敬老感人事迹的。
由市评委会各评选产生20名新人新事、“十大孝星”的正式候选名单,其主要事迹连同选票刊登在《扬州日报》、《扬州晚报》、《扬州广播电视台》和《今日扬州》网(
http://www.yztoday.com)上,同时进行报纸和网上投票。投票结束后,评委会将根据群众投票情况和投票结果,确定10名新人新事当选者和10名“十大孝星”当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