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南京电 (王惠堂 吴永 朱宋华 沙晰清) 眼下,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着反腐倡廉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去年4月,扬州市在江苏省乃至全国率先推出了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进行问责的举措。这一创新之举既巧妙破解了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的难题,又进一步拓展了行政问责的领域,还填补了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空白,可谓“一举多赢”。
扬州经验一经推出便引起了江苏 省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全国首创 敢为人先
近年来,扬州市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制度建设的数量、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近两年来,该市共制定反腐倡廉重点制度540多项,其中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直接制定实施的制度就高达70多项,涉及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扬州市委书记季建业认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只是一纸空文,再多的制度也形同虚设。在他看来,不抓好落实,制度就像“没有长牙的老虎”,没有威慑力。
不仅要“建”好制度,更要“管”好制度,让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已经成为扬州市各级领导干部上上下下的共识。中共中央明确指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定期督促检查,加强责任追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扬州市纪委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大胆创新,敢为人先,敢于突破,在经过审慎研究的基础上,于2007年4月相继出台了《关于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意见》和《关于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车私用、公务宴请、公款旅游、重大事项报告等五项制度的单位领导实施问责。不仅违反这些制度的当事人要受到相应处理,未能尽到管理责任的相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也要受到问责追究。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将受到提醒或诫勉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甚至停职检查或免职等追究,严重的将予以党纪、政纪等处理。
2007年6月上旬,扬州市纪检部门集中对公车私用和公务宴请的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共安排10批次34人次查点117个。同年8月,经扬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全部进行了处理,对其中典型的4起违反公车私用和2家违反公款宴请单位的班子及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对情节严重的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扬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爱军说,今后扬州每年将从中央和省、市制定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中有重点地选出三五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的制度,就其实施情况向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凡被检查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具有不研究部署、不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拒不执行甚至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放纵不管、不制止纠正、不调查处理等行为的均将受到严肃问责。
江苏省纪委一位领导指出,扬州市纪委的这一创举,作为全省乃至全国首创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纠错机制,填补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空白,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一把手”汇报制——使问责更有力度
有人存有这样的担心,行政问责往往会出现“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现象,被问责的官员可能大多是一些充当替罪羊的副手。而在扬州市,这一担心显然是多余的。该市独创并不断完善的“一把手”汇报制,就是最好的注解。
去年10月22日,扬州市二十四桥宾馆会议室内,一场特殊的“廉政大考”正在进行,“考生”全部是来自县处级领导岗位的党政“一把手”。“我多次在干部大会上强调,不允许干部向上级领导送钱送物,明确表示不是工作需要不在宿舍和家里接待干部,对于不听招呼的干部不开门。”扬州市所属高邮市委书记陈扬面向市纪委委员如实汇报,“我的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结婚、生病、过生日等从不公开,亲友外的礼尚往来一般谢绝,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现场,诸如“你家小孩在国外读书,钱从哪里来”等尖锐的问题不断出现,各位汇报的同志则一一作了回答。
包括陈扬在内,从2000年至今,扬州市共有39个部门及两个县(市、区)的党政一把手向市纪委汇报了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早在2000年,针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扬州市就制定了市直部门“一把手”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制度,市纪委每年确定几个部门的“一把手”作为汇报对象。2007年,扬州市又对这一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加强了个别访谈、点评讲评、跟踪检查等程序性要求,并新出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汇报廉洁从政情况暂行办法》,目前这项制度已在市县两级普遍实行。此外,在实践中,各级纪委常委会还经常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点题、命题等方式,定期分批组织下属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仅2007年,就有60多名市、县部门的“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常委会作了汇报。
自去年以来,扬州市纪委还围绕一系列问责制度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了20多个部门“一把手”走进电台和网络直播室,就本系统在作风建设中践行公开承诺、强化问责追究等情况与市民对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从“一把手”汇报制到“一把手”走进演播室等种种举措,既增强了纪委监督的主动性,提高了部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又大大增强了反腐倡廉制度执行问责的力度,赢得了广大百姓的广泛赞誉。
“五个必问”凸显问责决心
在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过程中,扬州市委坚持把严格查处作为落实问责制的关键环节来抓,大大增强了问责的说服力、影响力和震慑力。
扬州市委书记季建业指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实践中,必须坚持“五个必问”,即单位系统内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问;顶风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问;在案件查处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明显管理松懈、监督失控的必问;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必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问。
去年,扬州市纪委结合“金菊花都”案查处对一些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涉案的扬州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伪造、变造国家公文,给国家造成损失近5000万元。扬州市房管、规划系统22名干部职工,对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分别受到问责追究。
2007年初,仪征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严肃查处了市烟草公司组织26名干部职工公款出国旅游的问题,没收旅游款7.8万元。此外,仪征市纪委对该公司主要领导进行了问责,作出了诫勉谈话处理。
2007年7月,由于相关方面对防汛抗洪抢险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宝应县范水镇金宝圩发生决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事发后,扬州市和宝应县纪委迅速启动行政问责机制,对在事件中严重失职、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5名责任人采取了党内警告、撤职等处理。
不可否认,扬州市在全国率先推出的针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问责这一多赢之举,在促进行政问责体系建设的同时,对加快构建具有扬州特色的反腐倡廉体系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