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价格监督管理站:
根据市局年初工作计划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农村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充分发挥各镇价格监督管理站和行业价格协会的工作职能,为推动促进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价格服务。经研究,决定对各镇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和农村集镇经营单位的明码标价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督查,请各镇价格监督管理站,先组织进行自查,并做好迎接市局考核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具体督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涉农收费公示是否做到:100%村有价格收费公示栏;100%农户有《涉农收费手册》;100%乡镇部门收费现场有“价格公示牌”。行政村的价格收费公示栏是否做到专栏专用。
2、各镇明码标价是否做到:乡镇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公示100%;城市经营单位在乡镇经营场所明码标价100%;农资经营单位的农资价格的明码标价100%;连锁经营的超市、专卖店和农村集镇主要的商业零售及餐饮服务企业明码标价率90%以上。
3、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工作要点和计划要求,做好对各镇价格监督管理站的年终考核评比工作,请各镇做好对2008年的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
二、督查组织
由市局有关负责同志、检查分局抽调人员为主,各镇派二到三名负责同志参加,组成“涉农收费公示和农村明码标价”督查组,负责这次的督查工作。
三、督查时间及形式
督查时间:11月1日—12月31日。督查形式采取各镇推荐和市局抽查相结合方法进行,各镇推荐二个村,督查组抽查二个村;每个镇抽查四个村四个部门,每个镇不少于五个农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整个督查工作结束后,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通报各镇。
附表1:江都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检查考评表
附表2:明码标价督查考评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
江都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检查考评表
被查单位:
| 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 | 计分方法 | 得分 |
| 领导 重视 组织 落实 (10分) | 1、今年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是否进行了检查 | 3 | 未贯彻扣2分 | |
| 2、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第一责任人是否亲自布置、检查和指导公示工作 | 3 | 不落实扣3分 | |
| 3、宣传工作是否到位,是否达到家喻户晓 | 4 | 不到位酌情扣分 | |
| 清理 整顿 公示 规范 (25分) | 1、是否对省、市有关文件进行贯彻、项目和标准按涉农收费规定要求进行了清理 | 5 | 视情况计分 | |
| 2、是否有擅自立项和擅自提高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行为 | 10 | 有一项越权行为扣5分,扣满10分为止 | |
| 3、公示中明令取消的项目是否取消;已降低标准的是否调整降低 | 10 | 有一项未执行的扣2分,扣满10分为止 | |
| 公示 到位 管理 到位 (45分) | 1、公示的形式及地点是否方便阅读 | 5 | 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
| 2、村级公示 | 10 | 未公示有一扣3分;无专用公示栏有一扣2分,扣满10分为止。 | |
| 3、镇公示 | 10 | 未公示有一扣3分;无专用公示栏有一扣2分。扣完为止 | |
| 4、部门公示 | 15 | 未公示有一扣5分;未在收费处公示有一扣2分;看不清有一扣2分;仅用打印纸公示有一扣2分;扣完为止 | |
| 5、是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维护,是否有长效管理的措施 | 5 | 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 |
| 制度 健全 监督 有力 (20分) | 1、是否建立社会监督网络 | 5 | 未建立的相应扣分 | |
| 2、是否有完整的公示工作制度 | 5 | 不健全酌情扣分 | |
| 3、是否认真妥善处理投诉举报 | 5 | 视处理情况计分 | |
| 4、“三乱”是否得到遏制,农民负担是否有所减轻 | 5 | 综合公示效果计分 | |
| 合计 | 综合评分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