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价格监管思路,进一步规范企业价格行为,推进行业价格自律和诚信建设,更好的服务于民、方便百姓,指导消费者依法进行价格投诉,根据省、扬州市物价部门的工作意见,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建立12358价格举报联络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358价格举报联络站的设置
各单位建立“12358价格举报联络站”后,要有领导分管和具体责任人员,业务上接受我局价格举报中心的指导。
二、工作职责
1、现场受理本单位或职能范围内的价格举报;
2、调解处理涉及本单位或职能范围内的简易价格纠纷;
3、指导消费者依法向市价格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4、负责向价格部门及时报送价格投诉举报信息;
5、协助价格部门处理价格争议和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6、负责记录价格投诉举报登记台帐;
7、向举报人宣传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
8、完成价格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1、价格举报事关重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耐心听取举报情况的反应,认真做好举报登记及宣传解释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
2、根据举报情况,按轻、重、缓、急和急事急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安排。
3、本着“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要求,加强与物价部门联系,及时告知处理情况。
附:江都市12358价格举报联络站单位名单
江都市物价局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