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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12358价格举报联络站的通知
日期:2008-08-29 来源:物价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价格监管思路,进一步规范企业价格行为,推进行业价格自律和诚信建设,更好的服务于民、方便百姓,指导消费者依法进行价格投诉,根据省、扬州市物价部门的工作意见,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建立12358价格举报联络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358价格举报联络站的设置

各单位建立“12358价格举报联络站”后,要有领导分管和具体责任人员,业务上接受我局价格举报中心的指导。

  二、工作职责

  1、现场受理本单位或职能范围内的价格举报;

  2、调解处理涉及本单位或职能范围内的简易价格纠纷;

  3、指导消费者依法向市价格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4、负责向价格部门及时报送价格投诉举报信息;

  5、协助价格部门处理价格争议和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6、负责记录价格投诉举报登记台帐;

  7、向举报人宣传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

  8、完成价格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1、价格举报事关重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耐心听取举报情况的反应,认真做好举报登记及宣传解释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

  2、根据举报情况,按轻、重、缓、急和急事急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安排。

  3、本着“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要求,加强与物价部门联系,及时告知处理情况。

 附:江都市12358价格举报联络站单位名单

 

                            

                                 江都市物价局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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