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扬州市建设局2008年第七批申报三级及劳务分包资质建筑业企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需要核查材料的企业,请将核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写好企业名称和材料目录,交各县(市、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统一于2008年9月5日之前送达扬州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核查结束后将材料按原渠道退还主管部门。
附件:扬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二○○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