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我市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措施。现将全市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内容摘要编印,希望全市各级组织、社会各方面人士全面解读政策、广泛宣传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同时积极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信息优势和工作优势引才、借才、荐才。
江苏省:从2007年开始,江苏省围绕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工程及新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每年资助从省外、海外引进150名左右,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在江苏省区域内投资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以及掌握关键技术的技术创新人才和管理创新人才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并一次性给予引进对象(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专项资金资助。详见《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组通〔2008〕22号)
扬州市:对引进的省外、海外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高层次研发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扬州投资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扬州工业支柱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引进的急缺的优秀技术、管理人才等,在连续3至5年内将分别给予每月1000至4000元津贴补助,在购房时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同时,每年评选出5至10名业绩突出的创业优秀人员,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资金资助。详见《扬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并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扬府发〔2008〕111号)服务热线:87866332
扬州经济开发区:实施“领军型国际化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计划在3年内引进15名领军型国际化创业创新人才。被评定为重点推荐项目的,给予100万元的扶持资金,特别优秀的给予200万元的扶持资金;被评定为优先推荐项目的,给予50万元的扶持资金;提供100-2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为创业创新人才或者团队提供100平方米的住房,3年内免收租金;处于孵化期的项目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先征后返还,从第四年开始项目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年内给予50%的返还;对创业企业和创新项目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应征所得税;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权威部门评估,根据投资方的约定,其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在本市购房的创业人才,按实际购房价格的50%给予安家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本市购房的创新人才,按照合作企业实际支付安家费用的50%向合作企业提供经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详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引进“领军型国际化创业创新人才”的实施意见》(扬开管发〔2008〕116号)服务热线:87962271
邗江区:设立500万元引进优秀人才专项基金,对国家级、省级专家及该区急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采取每月补贴和一次性津贴的形式分别给予奖励。5年内每人每月可获1000元至5000元补贴,并实行政府货币补贴形式解决住房问题,最高可享受30万元的购房补贴;每年评选6-10名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创业人才50万元、创新人才20万元的重奖;对年度获得省100万元资助的人才,区财政配套奖励20万元。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海外专家和留学人员及其他科技人员,携带高新技术成果到该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高新技术项目、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工商登记、税收规费、资金扶持、租房建房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详见《扬州市邗江区引进并用好优秀人才工作政策意见》(扬邗政发〔2008〕114号)、《扬州市邗江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优惠政策》(扬邗政发〔2003〕147号)服务热线:87862419
广陵区:先期安排2000万元作为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加速高层次人才向“两城三区”集聚。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类别给予最高8000元的月度津贴和补助。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分别给予不少于30万元和10万元的资助,对获得省100万元资助的创业、创新人才,再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对进入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除享受规定资助外,签订合同后奖励3万元,合同期内享受每人每月津贴补助2000元,服务期满并取得实效的再视情奖励。另外,高层次人才在租购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均享受相应优惠政策。详见《扬州市广陵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规定(试行)》(扬广委发〔2008〕38号)服务热线:87321599
维扬区: 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11”扶持工程,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资助,并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公寓住房。引进的人才在生活补贴、技术入股、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创办的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金奖励。详见《扬州市维扬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奖励办法》(维扬发〔2008〕17号)和《扬州市维扬区“三重”、“双创”扶持政策考核实施办法》(维扬政发〔2007〕3号)服务热线:87636109
江都市:对年度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最高给予70万元的资金资助,并帮助协调给予不低于300万元的资金担保。对引进到该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在其安家落户、档案代理、职称评定、工资补贴、子女入学及配偶工作安排等方面,给予从宽从优的政策待遇。详见《江都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扶持办法》(江发〔2008〕18号)、《江都市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江发〔2005〕16号)服务热线:86860218
高邮市:财政设立300万元高层次人才创业基金,鼓励高邮市外(含高邮籍在外)的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邮创业。对符合引进条件的,一次性资助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并积极帮助争取创业贷款,给予100万元额度以下为期3年的贷款贴息;创办企业处于孵化阶段,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并给予3年内交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属地方留成部分50%的返还奖励。对城区工业企业、乡镇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急需引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在工资、保险、住房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专项供应安居房30套左右。详见《高邮市关于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邮发〔2008〕45号)、《高邮市关于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邮发〔2007〕60号)服务热线:84682190
仪征市:博士可担任局长助理,最高给予10万元资助。设立百万专项基金,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科研经费、职称评定、住房补贴、家属调动、子女就学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详见《仪征市人才引进及奖励办法》(仪委发〔2008〕28号)服务热线:83440167
宝应县:为集聚工业、建筑业科技人才,规定:凡该县工业、建筑业企业引进的基础性创新人才和高层次专门人才,可享受租房补贴、购房优待等住房优惠,最低工资、学历补贴等工资优惠,户籍登记、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生活优惠,以及各项社会保障优惠。详见《宝应县关于引进工业、建筑业科技人才的若干意见》(宝委发〔2005〕52号)服务热线:8827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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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人事局
二00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