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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人事任免情况
日期:2005-12-30 浏览次数:
 

 

市委决定:

 

1125 汤卫华同志任中共扬州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免去丁毅同志中共扬州市旅游局党组书记职务。明确倪冬同志为正处级干部。季允丰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周春光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汪仪仁同志中共扬州市委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张晓泓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委员。

 

1130 贾同跃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党校副校长、党委委员、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明确钱存林同志为副处级干部。沙志芳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免去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刘晓明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副秘书长,免去中共扬州市委研究室副主任职务。夏正祥同志任扬州市信访局局长。王洪林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扬州市信访局局长职务。仲衍书同志任扬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王正年同志任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试用期1年。张宏亮同志任扬州市公路建设处党支部书记,试用期1年。免去唐宝林同志扬州市公路建设处党支部书记职务。潘小宁同志任中共扬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副书记,免去中共扬州市民政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毕顺元同志任中共扬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试用期1年。俞长健同志任扬州市水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1年。高瑞芹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张福堂、孙传余、徐宝林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陈克祥、刘马根同志任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曾学文同志任广陵书社副社长、副总编辑,试用期1年。袁淮同志任中共扬州博物馆、扬州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支部委员会书记,试用期1年。免去肖鸣祥同志中共扬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聂万成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助理调研员,免去中共扬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市政府决定:

 

1129 丁小明同志兼任扬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沈玉星同志任扬州市公安局助理调研员,免去扬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职务;张晓泓同志任扬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吴永安同志任扬州市公安局仪化分局局长;免去徐兆堂同志扬州市公安局仪化分局局长职务;免去李春阳同志扬州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水上分局)政治委员职务(保留副处级)。季允丰同志任扬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周春光同志任扬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汪仪仁同志扬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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