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事 任 免
3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
任命:王明新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增补:臧民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杨蓉、张立坤、陈有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臧民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俞广宽、大初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委员。
3月30日 免去李政同志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