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4月19日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臧民同志为正处级干部。周保秋同志兼任《扬州时报》总编辑。免去王志海同志共青团扬州市委副书记职务。
4月21日 钱峰同志任中共高邮市委委员、常委。钱峰同志任中共高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范天恩同志中共高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刁顺勤、王友芳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委员、常委。王志海同志任中共江都市委委员、常委。张震宇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委员、常委。马顺圣同志任中共扬州市维扬区委委员、常委,免去马和建同志中共扬州市维扬区委常委、委员职务。同意马和建同志任中共扬州市维扬区委正县级调研员。免去何榕同志中共仪征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免去阚肖虹同志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免去梁联标同志宝应县政府调研员职务。殷元松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龚振志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扬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林宝荣同志任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试用期1年。周冰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化学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陈石同志任扬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1年。钱中声同志任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试用期1年。张彤同志任扬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王明宏同志任扬州市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1年。王逍霄同志任扬州市园林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试用期1年。王鸣芳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中共扬州市委副秘书长职务;朱东亚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扬州市纪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列王鸣芳同志之后),免去中共扬州市委党校委员会副书记、中共扬州市委党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何明华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处级),免去中共扬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免去刘焕琴同志中共扬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扬州市纪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免去孙公平同志中共扬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阚肖虹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化学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陈晓星同志任中共扬州市纪委化学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何榕同志中共扬州市委化学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免去王庆山同志中共扬州市纪委化学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朱路跃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委员会委员、书记;万秀华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委员会副书记;免去何榕同志中共扬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丁建民同志任中共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刘焕琴同志任中共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朱路跃同志中共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免去徐华明同志中共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徐道亮、朱妍同志任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免去张道由同志扬州市档案馆助理调研员职务。许亚军同志任扬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市政府决定:
4月25日 阚肖虹同志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王庆山同志任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陈晓星同志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免去何榕同志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4月28日 刘焕琴同志任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徐华明同志任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朱路跃同志任扬州市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心民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扬州市支会会长,免去扬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免去何榕同志扬州市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苏宏同志任扬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匡坚同志任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束余声同志任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华平同志任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颜军同志任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学金同志任扬州市农业局副局长;李继业同志任扬州市文化局副局长;陈凤桂同志任扬州市统计局副局长;滕远东同志任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马建荣同志任扬州市粮食局副局长;吴效安同志任扬州市旅游局副局长;沈洪林同志任扬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朱建明同志任扬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朱东亚同志扬州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王安成同志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助理调研员职务。
4月28日 张玉成同志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免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李兆铭同志任扬州市广播电视局调研员,免去扬州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于重安同志任扬州市农业局助理调研员,免去扬州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韩林同志任扬州市审计局助理调研员。
4月28日 杭建强同志兼任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王应福、汪元才同志兼任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
4月28日 王锋同志任扬州市建设局副局长(正处级);袁寿永同志任扬州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
4月28日 免去王志俊同志扬州市文化局调研员职务;免去杨梅芳同志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调研员职务;免去曹善亭同志扬州市体育局助理调研员职务;免去成玉明同志扬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助理调研员职务。
4月28日 免去王锋同志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4月28日 张 跃同志任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主任,免去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扬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陈建华同志任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副主任,免去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扬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4月28日 季允丰同志兼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补记:
市政府决定:
3月30日 免去李政同志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