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事 任 免
市委决定:
5月16日 程裕松同志任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书记,张京霞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程希同志任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朱柏兴同志任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副书记。颜志林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免去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朱林同志任中共扬州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刘星驰同志任中共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周晓华、潘建民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5月18日 王志海同志任中共江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潘建民同志中共江都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中共江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何广陵同志任中共扬州市邗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颜志林同志中共扬州市邗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夏祥生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广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张勤同志中共扬州市广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苏满满同志任中共扬州市维扬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张建同志中共扬州市维扬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袁余富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委员、常委,免去朱兆权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常委、委员职务。陈雷同志任中共江都市委委员、常委,免去卫军同志中共江都市委常委、委员职务。张苏煜同志任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委员、常委,免去朱从安同志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常委、委员职务。陆裕彪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委员、常委,免去黄波同志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常委、委员职务。免去刘星驰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张耀武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宝应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李涛庆同志任中共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5月21日 顾敏同志任中共扬州市维扬区委副书记,免去刘在銮同志中共扬州市维扬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5月22日 田圣春同志任邗江区政协党组书记,明确正处级。尹宏宝同志任维扬区政协党组书记,明确正处级。刘在銮同志任中共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书记;免去殷圣元同志中共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李春国同志任中共扬州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免去丁吉华同志中共扬州市水利局党组书记职务;免去程希同志中共扬州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5月27日 任命孙玉坤同志为扬州市副市长。
刘在銮同志为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春国同志为扬州市水利局局长;朱路跃同志为扬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免去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丁建民同志为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免去殷圣元同志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程希同志扬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免去何榕同志扬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袁江华同志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周庆琳同志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朱明、何培祥同志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周坚同志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乔文进同志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吴晓星同志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王珠林同志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朱建斌同志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卞晓勇同志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市政府决定:
5月12日 张跃同志任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主任,免去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扬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陈建华同志任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副主任,免去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扬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季允丰同志兼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5月23日 潘建民同志任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星驰同志任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颜志林同志任扬州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免去程希同志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丁吉华同志任扬州市水利局调研员。
邗江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5月22日 选举程希同志为邗江区副区长、代区长。
维扬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5月23日 选举顾敏同志为维扬区代区长。
江都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5月31日 选举张永庭、于越为江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补记:
市委决定:
4月19日 免去王锋同志中共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免去李兆铭同志中共扬州市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职务。免去于重安同志中共扬州市农业局党组成员职务。免去韩林同志中共扬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4月21日 许林灿同志任扬州市文化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试用期1年。张跃同志任中共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党组书记,免去中共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陈建华同志任中共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党组成员,免去中共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委员职务。杨敏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免去中共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杨为民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免去丁建民同志中共扬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市政府决定:
4月28日 张玉成同志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免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李兆铭同志任扬州市广播电视局调研员,免去扬州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于重安同志任扬州市农业局助理调研员,免去扬州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韩林同志任扬州市审计局助理调研员。杭建强同志兼任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王应福、汪元才同志兼任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王锋同志任扬州市建设局副局长(正处级);袁寿永同志任扬州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免去王志俊同志扬州市文化局调研员职务;免去杨梅芳同志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调研员职务;免去曹善亭同志扬州市体育局助理调研员职务;免去成玉明同志扬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助理调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