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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人事任免情况
日期:2006-10-17 浏览次数:
 

市委决定: 

       9月25日 张京霞同志兼任扬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劬同志兼任扬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严章喜同志任中共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处级纪检监察员;高民权同志任中共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朱康同志任中共扬州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免去戚长珍同志中共扬州市物价局党组书记职务。金春林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中共扬州市委研究室副主任职务。王炳松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委员、书记。鞠宝才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调研员,免去中共扬州市委副秘书长职务。徐祥华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免去吴厚昌同志中共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徐丽玲同志任中共扬州广播电视总台委员会书记,陈韵强同志任中共扬州广播电视总台委员会副书记。免去陈颂平同志扬州市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职务。
       9月30日 平志明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陈立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党史办公室副调研员。魏怡勤同志任扬州市档案馆副调研员。周晓华同志任中共扬州技师学院委员会委员、书记。李厚林同志任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助理、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明确颜非同志为副处级干部。孙玉培同志任扬州建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决定:

       9月29日 徐祥华任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颜志林任扬州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朱康任扬州市物价局局长。免去吴厚昌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免去徐丽玲扬州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免去戚长珍扬州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任命邱世国、戴涛、邓华、李春蓉、李勉、周涛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冒晓明、王旭、杜立新、杨春国、郭长春、梁静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戴前良、魏中华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纪年宝、徐卫华、孔祥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政府决定:

      9月19日 戴前良同志任扬州市监察局副局长;方钧鹤同志任江苏省扬州中学副校长,免去扬州市新华中学校长职务;黄正瑶同志任扬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副主任督学,免去扬州大学附属中学校长职务;卢爱生同志任扬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免去郭巨永同志扬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职务。免去陈荣坤同志扬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9月27日 徐丽玲同志任扬州广播电视总台台长;陈韵强、陈颂平、陈里连同志任扬州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免去陈颂平同志扬州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9月30日 王炳松同志任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朱康、徐祥华同志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吴厚昌同志任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扬州技师学院院长;戚长珍同志任扬州市物价局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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