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10月29日 姚苏华同志任中共扬州市维扬区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高瑞芹同志中共维扬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10月31日 顾爱华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园林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吴汛同志任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市政府决定:
10月9日 周正权同志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韩方同志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扬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扬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潘惠同志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免去阚肖虹同志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费高云同志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邵卫同志兼任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匡成兰同志任扬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蒋志远同志任扬州市地震局局长;张宏亮同志任扬州市地方海事局局长;笪宏生同志任扬州市交通局副调研员,免去扬州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职务。江国勤同志任扬州市交通局副局长。
10月11日 免去徐邦喜同志扬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李根源同志任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免去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扬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刘江明同志任扬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调研员,免去扬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李自敏同志任扬州市广播电视局副调研员,免去扬州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翟殿春同志任扬州市园林管理局调研员,免去扬州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去王军同志扬州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10月17日 李学勤同志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市政协五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决定:
16日 虞克宁同志任扬州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补记:
市委决定:
9月29日 免去李自敏同志中共扬州市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职务。免去李根源同志中共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翟殿春同志中共扬州市园林管理局委员会委员职务。徐邦喜同志任中共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处级纪检监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