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12月6日王鸣芳同志任中共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免去丁建民同志中共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赵永华同志任中共政协江苏省扬州市委员会党组成员。杨学华同志任中共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杨云同志任中共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中共扬州市物价局党组成员职务。免去周国生同志中共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免去刘星驰同志中共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职务。朱宏翔同志任中共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周成平同志中共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袁竹青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李厚林同志任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孙凤银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机要局局长,试用期1年。王建亚同志任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局长,试用期1年。苏爱根同志任扬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试用期1年。徐煜峰同志任扬州市农业局党组成员、扬州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扬州市农业局副局长邵科明同志为正处级干部。中共扬州市委机要局副局长卢之胜同志为副处级干部。免去任新林同志扬州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肖鸣祥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朱建国同志中共扬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姜春兰同志任中共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免去陈有同志中共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纪明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化学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陆宝琪同志任中共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仲玉龙同志任中共扬州市文化局委员会委员。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12月13日祁跃辉、董雷、任新林同志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士清同志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宋建国同志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建成同志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丁建民同志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志宏同志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外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秦亚平同志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蕾同志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免去宋家定、周信桂同志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申余锡同志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田进生同志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谈振华同志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陈国忠同志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学华同志任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王鸣芳同志任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晓明同志任扬州市统计局局长;朱宏翔同志任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免去周国生同志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丁建民同志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万秀英同志扬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免去周成平同志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市政府决定:
12月10日免去唐虎同志扬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纪明同志任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杨云同志任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免去扬州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周国生同志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朱柏兴同志任扬州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仲玉龙同志任扬州市文化局副局长;袁竹青同志任扬州市审计局副局长。
12月25日刘在銮同志任扬州市商业贸易局局长;纪庄康、张泉生、唐修元同志任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调研员;陈文国同志任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纪庄康、张泉生、唐修元、陈文国同志扬州市商业贸易局副局长职务;奚巩同志任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市政协五届二十四次常委会议决定:
12月21日李晓向同志任扬州市政协副秘书长;徐晓明同志任扬州市政协办公室主任;朱建国同志任扬州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胡康金同志任扬州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周国生同志任扬州市政协城乡建设(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于进同志任扬州市政协城乡建设(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梅广泉同志任扬州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任;陈有为同志任扬州市政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吉学锋同志扬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免去潘永琪同志扬州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仲玉龙同志扬州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申忠一同志扬州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沈广国同志扬州市政协城乡建设(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张大经同志扬州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孙建成同志扬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宝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2月30日 林正玉同志当选宝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善慧、夏征宇、李长春、王振亚同志当选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武同志当选宝应县人民政府县长,周玉宝、王友芳、侯承海、顾长荣、华德荣、陈石同志当选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董文娟同志为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强同志当选宝应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春青同志当选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政协宝应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9日韩国柱同志当选宝应县政协主席,华德荣、黄才堂、吴晓荻、徐建林同志当选宝应县政协副主席。
高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
12月14日接受杨学华同志辞去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8日 朱德辉同志当选高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泽勇、吴平权、郭海平、薛晓寒同志当选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天恩同志当选高邮市人民政府市长,黄为民、王正年、徐永宝、钱富强、汤学仁 、乔国银同志当选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国凡同志当选高邮市人民法院院长。鞠进同志当选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政协高邮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6日倪文才同志当选高邮市政协主席,姚美学、赵谈理、肖伯群、王志强、王薇同志当选高邮市政协副主席。
江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8日李涛庆同志当选江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严鸿翔、刘惠鹏、张永根、谢秀生、孙逸山同志当选江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一同志当选江都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永庭、姜际芳、袁中飞、万军、于越、张彤当选江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叶跃同志当选江都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晓尧同志当选江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政协江都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7日倪玉泉同志当选江都市政协主席,朱永明、潘安健、王桂榆、韩玉龙、孙明、王勤宏同志当选江都市政协副主席。
仪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8日刘本义同志当选仪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展、董志诚、陈恩平、骆翔同志当选仪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费高云同志当选仪征市人民政府市长,邵卫、赵明、张家来、韩兰芬、潘学元、崔学锋同志当选仪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纪晓东同志当选仪征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井宏同志当选仪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政协仪征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6日周农生同志当选仪征市政协主席,陈鸿、袁安国、赵建芳、王雪峰同志当选仪征市政协副主席。
邗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9日潘恒惠同志当选邗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桂英、吴怀珣、柏高瑾、徐金才、刘如松同志当选邗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希同志当选邗江区人民政府区长,赵华定、尤在晶、王庭国、朱跃龙、范梅青、胡明寿同志当选邗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玉祥同志当选邗江区人民法院院长。王亚民同志当选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政协邗江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8日田圣春同志当选邗江区政协主席,吴德阳、范建生、李德居、冯筱白同志当选邗江区政协副主席。
广陵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9日马恒宝同志当选广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雨萍、薛清华、张祥生、张华同志当选广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锴竑同志当选广陵区人民政府区长,杨蓉、刘新伟、陈曦、刘忠华、张贵联、李成志同志当选广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愈明同志当选广陵区人民法院院长。陈俊同志当选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政协广陵区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8日董德利同志当选广陵区政协主席,杭春明、姜志坚、孙志南、丁卫社同志当选广陵区政协副主席。
维扬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2月30日潘长正同志当选维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宝山、吴华强、严功林、赵宝庆、陈克鸣同志当选维扬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敏同志当选维扬区人民政府区长,李广春、陈德宏、申高青、曹占田同志当选维扬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谢应松同志当选维扬区人民法院院长。钱晓宝同志当选维扬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政协维扬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9日尹宏宝同志当选维扬区政协主席,潘长海、吴明菊、刘学根、姚家驹同志当选维扬区政协副主席。
补记:
市政府决定:
10月11日徐润生同志任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调研员,免去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陈大好同志扬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去杨震林同志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职务;免去万錡同志扬州市建筑工程局调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