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2月21日袁秋年同志任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部长;免去陈卫庆同志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2月26日免去李涛庆同志中共江都市委常委、江都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免去周农生同志中共仪征市委常委职务。免去董德利同志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副书记、常委职务。免去尤克顺同志江都市政府副调研员职务。
2月27日陈志鸿同志任中共仪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副书记,免去张玉峰同志中共仪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职务。
2月29日丁一同志任中共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朱宋华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委员、常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李广春同志任江苏省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免去曹占田同志江苏省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补记:
市政府决定:
1月15日胡德宝同志任扬州市物价局副调研员,免去扬州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1月24日邓清同志任扬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万秀英同志任扬州市统计局调研员;郑京同志任扬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调研员。臧民同志任扬州市行政学院副院长;免去孟德业同志扬州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王应福同志任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副主任;免去张跃同志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主任职务。免去朱正海、杨正福同志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