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经扬州市审计局审计确认,并经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将扬州市区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2004年度市区共有15.86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11.59万人,账户封存4.27万元。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6964万元,比上年增长34.49%。截至2004年底,累计归集18.41亿元。
2004年度市区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1134万元,其中:离退休等销户提取10310.36万元,职工购建修房提取10582.73万元,偿还住房贷款提取240.91万元。200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提额占当年归集额的57.17%。截至2004年底,累计提取7.56亿元,归集余额10.85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
2004年度市区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233户,金额33593.5万元,比上年增长83.66%。截至2004年底,累计向11731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8.77亿元。
2004年度市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回12388万元,比上年增加4883万元。截至2004年底,累计收回贷款3.76亿元。贷款余额5.01亿元。
三、购买国家债券情况
在优先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2004年度市区购买国家债券1400万元。截至2004年底,国家债券余额19218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情况
2004年度市区住房公积金实现营运收入3168.31万元。根据规定,营运收入除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和支付承办公积金金融业务银行的手续费共计2503.49万元外,剩余净增值部分主要用于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