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28号
被审计单位:扬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审计项目:2006年度社会捐助资金收支管理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你单位的委托,我局自2007年3月2 2日至200了年4月2日,以送达审计的方式,对扬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2006年度社会捐赠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扬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对其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并对此负会计责任。
一、基本情况:
扬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系扬州市民政局职能部门, 为政府管理接受社会慈善捐赠事务。2006年度,该站按捐赠人的意愿和慈善会的宗旨,举办和资助各项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为推动我市的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经审计,扬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年初结余291472.7元,
当年收入40738.69元,其中:捐赠收入39808元,利息收入930。69元;当年发生支出262036元,其中:购买票据支出36元,资助市救助站救助经费30000元,付邗江民政局送温暖款60000元,05年度送温暖尾款转入慈善总会176200元;年末结余70175。39元。2006年接收捐赠旧衣物696件,资助相关单位棉被130床。
二、审计评价和建议:
审计结果表明,扬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对社会捐赠资金的接收、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规范,各项收支手续完备,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实物捐赠管理规范,账目清楚。建议该站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让市民了解捐赠途径;建立健全捐助接收站(点)服务网络, 实观及时、便利的优点: 开
展上门接收等特色服务,做好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