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关于表彰2007年度市直工业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日期:2008-02-21 浏览次数:
 
 
 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扬府发〔2008〕19号
 
 
 
关于表彰2007年度市直工业目标管理
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7年,市直工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直工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根据《市直工业企业集团、资产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经综合考评并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一等奖:金茂化工医药集团。
二等奖:工艺美术集团。
三等奖:工业资产管理公司。
希望被表彰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在新的发展平台上再创新业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市直工业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21印发
共印150份
网站留言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管中心 | 保密申明 | 联系我们

扬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版权所有2007 苏ICP备050848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