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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工业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日期:2008-02-21 浏览次数:
 
 
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扬府发〔2008〕20号
 
 
 
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工业目标管理考核
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
2007年,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力推进工业第一方略,着力推动工业技术创新和企业二次创业,加快重要产业集聚、重点企业做强做大和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圆满完成工业经济各项年度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根据《扬州市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经综合考评和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一等奖:邗江区、江都市。
二等奖:高邮市、仪征市、宝应县。
三等奖:广陵区、开发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牢固确立“工业强则全市强”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经济的组织程度和推进力度,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新的发展平台上努力实现工业经济的新跃升,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工业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21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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