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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7年度工业纳税十佳企业的决定
日期:2008-02-21 浏览次数:
 
 
 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扬府发〔2008〕22号
 
 
 
关于表彰2007年度工业纳税十佳企业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全市工业企业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回报国家、造福地方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工业企业加快做强做大,争当纳税大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扬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等10家工业企业“2007年度工业纳税十佳企业”荣誉称号(企业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同时,希望广大纳税人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自觉履行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为扬州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2007年度工业纳税十佳企业名单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油田
上汽集团仪征分公司
扬农化工集团
宝胜集团
诚德钢管有限公司
江苏扬力集团
扬州石油化工厂
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上海汇众仪征轻型客车厂
 二ОО八年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业 纳税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军分区,有关驻扬单位。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22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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