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扬府办发〔2008〕33号
关于表彰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公司),市各有关单位:
2007年,我市各地各部门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好评。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组织的考核评比,决定对维扬区政府等18个先进单位和王健等1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成绩。其他承办单位和从事办理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先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先 进 单 位
维扬区政府 邗江区政府
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
市农工办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规划局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市交通局
市文化局 市广电局
市卫生局 市物价局
先 进 个 人
王 健(市财政局) 任西泉(市公安局)
周光践(市人事局) 许卫兵(市城管局)
陈 霞(市农业局) 吴 滨(市体育局)
黄卫民(市信息办) 陈仁云(市工商局)
傅桂明(市水利局) 李宏刚(市供电公司)
朱 彤(市电信公司) 张正斌(市城控公司)
平大春(市人大人事委) 魏复军(市政府办)
潘玲玲(市政协提案委) 嵇捍平(高邮市政府办)
高 源(维扬区政府办) 卞敬革(邗江区政府办)
主题词:建议 提案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代表工委,
市政协办公室、提案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