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扬府办发〔2008〕50号
关于印发《2008年度质量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质量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扬府办发[2006]66号)文件要求,制订《2008年度质量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质量 考核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