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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号地块简介及其规划要点
日期:2008-10-08 来源:国土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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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号地块位于解放南路东侧原解放桥农贸市场,基础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条件较好。本地块采用生地挂牌出让方式供地。
448号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448
土地座落
解放南路东侧原解放桥农贸市场地块
四至
具体出让范围详见出让界线图
44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面积约 M
2
7011
绿地率
≥20%
容积率
≤1.35
建筑密度
≤32%
规划用途
商业
出让年限(年)
40
448号地块拍卖信息
地块开发程度
生地
市场挂牌起始价
30元/㎡ (单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
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万元
交地时间
448号地块附加事项
1、该地块内应设置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且应设置独立出入口,并应保证交通便捷、安全。
2、地块内应合理组织交通,地块东北侧6米的道路应与农贸市场同步实施到位。且应按规划配足停车位,农贸市场非机动车停车宜采用地面停车方式,应结合规划图所示范围设置地面停车,并保证总停车面积25%于地面设置。
3、规划建筑体量、色彩与风格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同时应加大与周边建筑的退让,与住宅相邻的用地边界需采用高杆绿篱做分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住宅的影响,并要求对该地块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合理组织规划地块内部交通与外部城市交通的衔接,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并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5、针对地块周边涉及居住建筑,要求对该地块做日照分析,确保被遮挡居住建筑满足日照要求,在满足设计条件的基础上,可降低容积率的上限。
6、沿解放南路配建一座公共厕所,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要求与沿街建筑合并建设。
7、若征得冷冻库所在单位的同意,则规划建筑可与现状冷冻库毗邻建设,以保证农贸市场用地的交通组织。
8、规划图则中明确的地块拆迁范围内建筑应予以拆迁。
9、建筑高度:不大于24.0米。
10、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边界:地块东侧退让规划道路边界不小于6.0米,南侧退让规划用地边界不小于3.0米,西侧退让解放南路不小于10.0米,北侧退让规划道路边界不小于6.0米。详见图则。
11、周边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文昌东路44.0米,解放南路35.0米。
12、主要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地块西侧,人行主要出入口设置在地块西侧和东侧。
13、未详尽事项按规划要求及《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等规定、规范和扬府发[2003]第175号以及扬府发[2007]第10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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