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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粮食直补工作正式启动
日期:2008-05-07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8月15日上午,市政府在二十四桥宾馆召开了全市粮食直补工作会议。市信用联社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农林局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副市长纪春明到会讲话,市财政局副局长吴焱新和市农林局纪检组长刘举善分别就我市今年的粮食直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会议传达了省粮食直补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我市的实际情况对粮食直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一是省政府决定今年起改变粮食直补面积核定方法,以2006年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核定各县(市、区)今年水稻直补补贴面积;以2001年税改时的计税面积核定今年农资综合直补面积。二是省今年核定我市水稻直补面积为319.44万亩,补贴金额6388.80万元,与去年相同;农资综合直补面积为326.10万亩,补贴金额9783万元,比上年增加2360.92万元。三是继续稳定水稻直补政策,水稻直补标准每亩20元不变,省财政补贴负担办法不变。四是农资综合直补突破品种限制,按核定到农户的土地面积补贴,可以使所有粮食作物和有关经济作物都享受到补贴,每亩补贴30元,比去年增加5元。五是各县(市、区)政府要在辖区范围内制定统一的到户面积核定办法,逐级分解并负责将面积核定到农户。补贴面积核定到户后,一定三年不变,三年内农户增加的粮食种植面积不增加补助;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会议要求,我市两种补贴继续通过“一折通”发放。9月10日前,各县(市、区)农林部门将核定到农户面积,财政部门在9月20前按照农林部门提供的方案和核定到户的面积清册,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专用存折直接兑付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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