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公开首页 >> 信访接待首页 >> 信访接待
扬州市信访局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方案
日期:2008-05-07 浏览次数:
 局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达到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接受民主监督,促进廉洁从政的目的,对2007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贯彻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从制度建设入手,提高信访工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工作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努力促进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工作,使其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三、工作范围、内容、形式

(一)公开范围:凡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信访事项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二)公开内容:凡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及法律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均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向社会全面公开。并编制《办事公开目录》;把群众关心环节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

具体为:

1、单位的名称、简介、职能权限、岗位职责、办公地点、便民服务电话、单位领导名录和工作分工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2、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流程图)、办事时限。

3、向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

4、接受社会监督的电话、监督窗口、监督信箱、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姓名、联系方式。

5、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3、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4、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形式:

结合单位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限时公开。

1、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服务。

2、办公地点或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便于群众观看的办事公开栏,确定事务咨询人员,方便群众办事。

3、在群众办事的集中地设置电子显示屏、意见箱、或利用其他方式、方便群众查询。

4、利用政务公开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编印办事指南、办事公开目录、宣传手册等形式予以公开。

5、进行常规性新闻发布,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召开新闻发布会。

6、其他适当的形式。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10月):成立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局推进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内容、方式、程序、步骤、措施等。

(二)实施阶段(200710—11月):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本局的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并于1120日前推进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推进阶段(200711—12月)1120日前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办事公开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对外公布,12月上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局推进办事公开工作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联系电话:87861651,联系人:王忠敏)。

 

 

 

                                  扬州市信访局

                                 2007829

 

 

主题词:信访  办事  公开  方案

(共印12份)

网站留言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管中心 | 保密申明 | 联系我们

扬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版权所有2007 苏ICP备050848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