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机关部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部署,在进一步抓好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在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5月底,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并专题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部署。最近,市纪委、监察局又专门召开了政务公开督查工作会议,对各地各部门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督查。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编发《政务公开工作简报》,总结经验,交流体会,通报情况。希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大力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也要善于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经验,及时报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交通局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市交通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公开:一是抓好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公开。凡是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目标、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安排等,均予以公开。省市交通重点工程如西北绕城公路、火车站广场等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西北绕城公路东延、京沪和宁通公路拓宽改造、京杭运河升级改造、安大线等重大规划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力争使规划更科学。二是抓好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公开。根据交通行业点多线长、流动分散,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连的特点,在全系统开展“满意在交通”活动,推出了40项涵盖交通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规费征收、窗口服务、关爱社会等7个方面为民利民便民具体措施。各基层单位也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对接细化了更为翔实的措施,并层层向社会公示。三是抓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交通部门进入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有29项,为确保窗口人员履职尽责,他们做到:授权到位,将法律、法规赋予交通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授权给窗口人员;责任到位,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遵守各项办理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衔接到位,及时调整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并规范理顺;服务到位,局领导和相关事业处负责人定期到窗口检查工作和现场解决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难点问题。四是抓好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部位的公开。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事业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及时报告单位及个人重大事项。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权力规范行使的有关规定》,在领导于部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实行更有针对性的制约措施,主要包括: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实行群众首肯、党组织票决制;在财务资金管理上,实行多人把关、分级审批制;在公共采购、资产处置上,实行公开招投标制。 (市交通局)
市民政局努力打造“阳光”民政
近年来,市民政部门围绕“规范、务实、监督”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努力打造让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民政。一是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公开内容的系统化。坚持“非保密内容全面公开”的原则,逐一梳理对内、对外职能,确定和规范了民政政务公开的十二个内容,包括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依据、民政职能权限、财务管理、大型专项活动经费开支等于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等。全系统工作人员配台卡、胸卡上岗;设置外出留言牌,方便群众办事、知情,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内容上,将民政业务、服务承诺、阶段性重点工作、内部管理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并免费向社会发放《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汇编》和《民政局办事指南》两本小册子,聘请了一批行风监督员,设立民政网站等。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立健全了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6项会议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水平。加强财务管理,形成了财务统管机制和约束激励机制。二是联系实际统筹兼顾,务实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将政务公开与提升决策管理水平相结合,与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相结合,与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三是落实监督措施,促进政务公开的正常化开展。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实行政务公开目标责任制,做到领导有力,目标明确,责任沉底到边。监督检查到位。成立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小组,开展明察暗访,强化行风建设。奖惩措施落实到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中被举报查实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对因服务态度、工作作风、服务违诺、廉政建设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损害系统和单位形象的人员,一律作待岗处理;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待岗3个月、扣发奖金的处罚,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市民政局)
市物价局推进“阳光工程”加强作风建设
市物价局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阳光工程”,放在重要位置,作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任务,作为执法为民、便民和利民的重要纽带,在实施“阳光工程”中不断开拓创新,促进机关作风建设与时俱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局领导带队分成5个小组,走访了百家企业负担联系点、服务对象和消费者,向社会发放千份问卷调查表,同民营企业业主进行广泛接触,征求对价格工作的意见。针对收集到的问题,研究制定《物价系统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制定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八项公开承诺》,对各处室分别提出了服务标准,内容具体、指标量化、操作规范,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干部选拔公开,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干部职务晋升,一律实行公开招聘,考核录用。实行“公开报名制”、“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积极推行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办法。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在全市53家医疗单位推行收费公示和费用结算“清单制”。对涉及群众生活的医疗收费、教育收费、商品房、水、电、气价格、下岗再就业和低收入保障对象的收费减免优惠政策以及物价的管理政策、价格构成及咨询解答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将各处室职能、执法依据、服务标准、定调价(费)和价格办案程序、廉洁自律规定、监督电话等公示上墙,并通过网络、报纸等公示价格政策。统一制作工作人员桌牌、胸牌挂牌上岗,配备处室人员去向牌,方便群众办事。建立了农村三级价格监督管理网络,全市现已建成96个乡(镇)级价格监督管理站,聘请了1307名村义务价格监督员,并制定了价格监管站、村价格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四是加强制度创新,实行长效管理。近年来先后编印了《扬州市物价局工作制度汇编》和《扬州物价局依法行政工作手册》,全体工作人员人手一册。今年又提出了接待群众“三同等”、办事制度“三公开”、工作纪律“三严格”、廉洁从政“三不准”等办法,在全局推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咨询一口清,受理一次性,服务一条龙”。同时,进一步修订了岗位责任制、效能考评制、违诺追究制,完善廉政建设反馈单制度、行风监督员制度和企业负担联系点制度等。 (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