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的讲话
桑光裕
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看了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谢秀兰同志传达贯彻了全国政务公开有关会议精神,苏州、泰州、省科技厅、省劳动社会保障厅总结交流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同志,对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和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准备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要性。《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它的公布实施,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好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还应包括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开展宣传,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了解《条例》的各项规定,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第二、突出重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开展这项工作,确保在2008年3月底之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任务,并按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全市教育、卫生、市政、供水、供电、燃气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对照市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办事公开目录》。要不断完善办事公开的具体制度,重点建立重大事项听证论证、社会公示、社会评议、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制度体系,为办事公开提供制度保证。二是抓好载体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统一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使各级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级政府要尽快在本地的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置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发挥好政府网站的辐射作用。各部门应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场所或设施,以便公众及时、方便、完整地获取政府信息。要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开服务事项全部上网公开,实现网上办事、网上监察,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公用事业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第三、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各级政府作为政务公开的主体,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切实承担起主抓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全市县级以上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各部门要尽快指定相关处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我先讲上面三点意见。会议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认真传达学习赵克志同志的重要讲话,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本月2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办和市政务公开办。同时,继续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和市政务公开办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出成效。
发送:省纪委、监察厅,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室,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
各县(市、区)政府、纪委、监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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