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的通报
2008年2月27日至3月6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四名副主任分别带队,对高邮、宝应、江都等五个县(市、区)和市广电局、环保局、工商局、水利局等8个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等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领导重视,推进有力。各地各部门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政府行为、打造阳光政府和透明高效政府的一项重要抓手,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专题学习、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梳理上一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着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市广电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行动快、工作认真,制作的材料比较规范,成为市职机关开展这项工作的范本。
2、组建班子,落实责任。高邮、宝应、江都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信息办、法制办、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班子,组织、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环保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网络,明确每个处室都有一个主要负责人和专职编制人员,制定了《扬州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排出了详细的时间表,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局各处室年度工作目标,实行严格的年终考评。扬州工商局、市水利局落实责任处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扎实工作,协同推进。仪征市政务公开办于今年1月4日就召开了全市各园区、乡镇、办事处和各部委办局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同志和信息主管人员参加的培训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机构编号的通知》,专门开发了软件系统,方便各部门报送政府信息,3月底前全部编制完成并上网公开。同时在城区所有17个社区建立了“信息公开查询站”,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邗江区政务公开办在培训过程中,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在原有类别的基础上拓展了公开的范围。
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个别地区和部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编制工作有的尚未启动,有的工作进度比较慢;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
二、几点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顺应民意、加快民富、改善民生、发扬民主”的重要体现。政府信息公开不是政府部门对公众的施舍与恩赐,而是政府部门应承担的法定责任与义务;二是全面清理政府信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清理上一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三是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四是抓紧时间。3月底前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任务。五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的审核。要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进行分类,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六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和制度建设。要积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查询平台以及各单位政府信息阅览场所,加快改善软硬件条件,加强载体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2008年3月14日)
发送:省纪委、监察厅,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室,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
各县(市、区)政府、纪委、监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