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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召开主席会
日期:2008-10-09 来源:扬州网 浏览次数:

        昨天,市政协六届九次主席会议召开。会议就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了协商讨论,并通过了市政协六届四次常委会议程、日程等事项,确定市政协六届四次常委会议本月30日—31日召开。市政协主席徐益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王玉新,市政协副主席钱小平、赵南军、高瑛、朱正海、王静成,市政协秘书长赵永华出席会议。
  昨天上午,与会人员深入江都市福利院、扬州市福利院、市文昌花园社区托老所、广陵康复医院等地,视察部分老年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下午,就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协商,听取了市老龄办的情况通报,市政协专题调研组作了发言。王玉新简要介绍了我市今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思路和措施。

  徐益民在讲话中说,尊重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照顾老年人,既是一级政府的责任,也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为老服务业发展,关键是资源要整合,机制要创新,统筹劳动、民政、文化、教育、卫生、司法和社区等各方面的力量,同时发挥好政府在规划、引导和落实督促方面的主导作用,发挥家庭在养老保障主渠道方面的基础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方面的促进作用,发挥老年群众组织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公益作用,积极推进具有扬州特色的为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在城市社区,在农村村组,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工作;进一步加强道德和法治建设,提高全社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意识,提高尊老敬老养老的自觉性,形成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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