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4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4年12月14日在扬州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共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人。市纪委委员列席了中共扬州市委四届八次全体会议。
中共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全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文件,传达了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指导我们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一致表示要深入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全会认真学习了市委四届八次全会文件。一致认为,《中共扬州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再干三五年,实现新跨越”的实施意见》、季建业同志在市委四届八次全会上的报告和王燕文同志就我市明年经济工作所作的讲话,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合扬州实际,必须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落实。
全会审议通过了洪军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全会指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深刻理解和把握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职责,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纪律检查工作必须努力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围绕“五种能力”建设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素质,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全会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为“再干三五年,实现新跨越”,打造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扬州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要务”意识,营造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思想氛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把握和谋划。要主动深入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不断解决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支持创业、保护改革、惩处腐败,引导好、发挥好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经济建设、加快发展的积极性。要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打造“党风淳正、政风清明”的廉政环境。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要认真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以及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构建和完善“亲商、安商、富商”的服务环境。要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保证和促进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实践。要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在全面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及早谋划,为做好明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保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