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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召开四届六次全会
日期:2004-12-31 浏览次数:
 
  市纪委于12月14日召开四届六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洪军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中共扬州市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洪军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我市“再干三五年,实现新跨越”,打造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扬州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洪军强调,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纪律检查工作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职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洪军指出,市委四届八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再干三五年,实现新跨越”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今后三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牢固树立服务“第一要务”意识,营造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思想氛围。主动深入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不断解决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支持创业、保护改革、惩处腐败,引导好、发挥好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经济建设、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打造“党风淳正、政风清明”的廉政环境,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以及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构建和完善“亲商、安商、富商”的服务环境。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保证和促进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洪军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及早谋划,为做好明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保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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