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食品安全保障“十一五”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全市人民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按照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全市食品安全状况
(一)食品产业现状及保障成就
“十五”期间,我市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品牌246个、绿色食品品牌131个、有机食品品牌26个,已通过国家和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330万亩;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个、省级7个、市级15个。全市现有生猪屠宰点138个。全市现有发证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食品商贩17684户,其中食品加工业1383户,饮食业5895户,副食品商场(店)9703户,集体食堂703户;个体食品商贩13498户;食品从业人员近5万人。食品安全在全省处于较好水平。
伴随着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十五”期间全市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1)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促进扬州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努力建设名城、实现“两个率先”、力争苏中第一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2)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市政府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基本形成了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协调监督,市农林、质监、工商、卫生等22个部门分工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3)一批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如:实施28大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六项制度以及重大节日清仓查库制度;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等。(4)食品放心工程取得一定成效。在全市范围深入实施了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加强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安全监管,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应有惩处,全市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从监管的角度来看,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力量分散,协调机制有待加强。监管新体制初步建立后,虽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大的监管环节得到明确,但还存在监管盲区和重复监管现象。特别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网络体系不健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严重不足。(2)经费不足。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任务重、要求严、群众期望值高、部门协调作战的系统工程,政府财政虽然保证职能部门的日常运行,但经费仍较为紧张,制约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造成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3)检测力量分散,手段缺乏,未形成统一的检验检测体系。我市现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疾控中心、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检测机构,分属不同的部门,存在重复建设、低水平投入的现象,相互间的检测资源和数据结果不能共享。(4)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强,信用意识淡薄,食品市场的管理体制、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5)食品生产、流通产业化水平不高,还存在大量分散的技术水平低、生产条件差的小企业、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饮店。(6)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队伍建设滞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还未出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还未形成,各部门应急力量分散、能力不足,未形成合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进一步落实“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应急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经费投入,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全省食品最安全地区,打造“和谐扬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联合行动、合力推进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涉及面广,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加大治标力度,进行集中整治,又要着眼长远,从监管体系和制度上查找漏洞,强化治本措施。
——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原则。既要找准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又要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强化日常监督。
——坚持监管与自律、扶优与治劣并重的原则。既要强调政府监管,更要加强企业自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发挥信用激励惩戒机制作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大力扶持优势品牌企业,严厉惩治制售假劣食品经营者。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新格局。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食品安全水平提升的原则。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科学研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加快新技术、新成果在食品安全领域中的推广和使用,提高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和安全监管中的科技含量,打牢技术基础。
(三)发展目标
1、形成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的市、县(市、区)、镇(乡、街道)、社区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能力突出、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2、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立健全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食品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快速处置及政府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3、基本构成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建立起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食品安全标准制度、信息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信用奖惩制度初步建成。
4、建成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初步建成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做到食品安全重大事件早发现、早预防、及时处置。
5、建设权威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以现有监管资源为基础,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装备、人员和环境条件,在全市逐步建成重点突出、功能完善、实用有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四)食品放心工程各环节分阶段预期目标(见附表1)
三、食品安全保障的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1、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各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与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落实各级政府与部门,落实到具体监管单位,落实到人。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建立食品安全行政追究办法,加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力度。
2、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推进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监管重心要下移,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
3、加强基础建设,增加投入,提高保障能力。要切实加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房屋、交通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取证工具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监管工作条件,完善监管技术手段。各级财政要依据责任和职能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做到财政保障到位,资金充足。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根据国家和地方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调整、充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要严格规范监管行为,全面推行行政责任制,加强行政责任追究。要通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素质,规范监管行为,着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
建成由市、县二级节点和市、食品产业链中关键监测环节(重点企业)二级节点组成的食品安全行业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实现食品安全行业通信、数据传输、信息管理与共享服务等基础功能。
2、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建设
建立高性能计算、可视化、易实现、易管理、易扩展、可控性强、安全性强的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应适用于海量数据的存储管理,能迅速完成数据计算、处理与传递,信息交互快捷,共享机制完善。
3、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全市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形成服务于食品安全监测分析、事件预防、通报应急和食品安全科研及社会公众服务的网络协同工作环境和协同科研环境。
建立统一的资源发布、共享的机制,建立起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数据信息共享服务网,形成分级分类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实现数据资源、计算资源、知识资源及服务资源等信息共享与远程使用。
4、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应用系统建设
构建食品安全数据库群系统。形成门类比较齐全的食品安全数据服务体系,向政府部门、科研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完整、可靠的食品安全数据。完善各类数据操作和服务过程,实现面向社会公众的全面共享和食品安全信息的快速发布。
(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落实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
1、运用食品安全专业化信息网络逐步建立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收集调查企业的规章制度、品控检测数据、产品质量检测数据、包装材料、产品运输等各类数据,企业的ISO系列认证、HACCP认证、GMP、GAP、QS准入等信息数据,企业与省级食品安全专业化信息网络平台的对接情况,企业在各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违规记录、处罚记录。
2、食品安全信用评价
根据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提供的食品企业安全信用信息,由中介机构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评价程序,组织消费者(专业人员和普通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安全信用进行评价,并在食品安全信息网上公布企业产品的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以此在消费者中树立企业的产品信誉,为创建名牌产品奠定基础,促进食品企业的发展。
3、逐步建立食品的溯源体系
以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为基础,对食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建立溯源体系,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违规产品进行追查提供依据,为信用体系提供企业食品安全基础信息。
4、加强宣传和教育
通过多样化的媒体渠道宣传食品安全教育内容,使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培育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构建由政府负总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具体负责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统一处理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重点支持各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处理和预后。
1、构建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具体包括:
医疗保障:及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进行医疗救治;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技术保障: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指挥部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委托,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省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仲裁,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物资保障:设立专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储备金,确保应急处理时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能够顺利获取;
新闻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经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信息。
2、强化应急后期对责任的追究、源头溯源和产品召回,以及进行预后,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并建立健全区域内的产品召回制度。对事故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反馈给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3、为检验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实际运行情况,每年举行1-2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五)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共享体系建设
组织对各部门的检测机构设施的全面调查摸底,按照统一标准、统筹兼顾、不重复建设的指导思想,发挥各自优势,整合检测资源,形成标准统一、分工合作、相互认可、资源共享的检测体系。在此基础上,力争在“十一五”期未,建成全市统一的检测门类齐全、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的全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和县域级检测站,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责,切实加强与地区、部门、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资源整合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
2、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各地、各部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分解落实目标任务(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指标见附表2)。建立食品安全各级行政工作负责制、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3、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提供及时足额的经费保障。根据规划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项经费。建立科学、公开、规范的工作程序,监督、评估规划的实施过程,必要时,可适当调整规划的实施目标。在资金、人员、装备、设施和技术等方面,重点保障规划项目的如期实施。
4、争取社会支持,加强宣传工作。大力普及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夯实监管工作社会基础。进一步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其资源和技术优势,推动规划相关任务的顺利实施。
5、依靠科技进步,保障食品安全。重视食品安全的科研工作,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大力扶持。增加财政投入,保障经费需要。根据省级预算规模,我市“十一五”期间实施监管体系、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应急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累计需投入资金5000万左右。各级财政应该设立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基金,形成年度使用计划,保证事业发展的正常需要。加强对治理食品环境污染技术和食品质量检测项目的研究,加快食品污染快速低成本检测仪器和检测技术的研发。充分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引进、推广和使用食品生产与控制的科研成果、技术设备和方法,促使科技成果的快速应用。加强市、县、乡三级食品科技推广网络的建设,推动食品科技成果的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