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征收服务机构:
根据扬开管发〔201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拆迁)客观、公正、公平,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依据朴席镇人民政府申请对“朴席镇G345国道项目”的征收服务机构实行公开选择。现将确定征收服务机构程序通知如下:
1、已取得准入资格条件且在开发区拆管办备案的征收服务机构均可报名
报名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扬子江中路412号)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下午5时
联系人:张梦茹 联系电话:87862551
2、报名时征收服务机构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准入资质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5)与征收服务对应的上岗证书和单位人员花名册,在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6)项目实施方案,拟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花名册;
(7)3万㎡以上的业绩证明;
(8)征收服务公司与长期固定合作的拆除公司的协议。
3、关于征收服务机构的选择。采取资格预审制度,对项目的实施方案、人员等情况进行预审,然后由项目专家组按照1:2的比例投票选出候选征收服务机构,最终以摇号方式确定。征收服务机构选定后按照我办要求质押不少于10人的工作人员上岗证原件在我办,项目结束后根据责任单位出具的项目结束证明赎回。
4、本项目为7个标段。
5、中标单位中标后三日内签订协议,否则视同放弃。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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