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献血管理办法》,市民参与无偿献血的受益点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无偿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量未达八百毫升的,按其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医疗临床用血;八百毫升以上(含八百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2、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累计免费医疗临床用血量为献血者实际献血量。
3、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累计免费医疗临床用血量为八百毫升。
4、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免费乘公交车、游公园景区,免医院门诊挂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