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规定,直管公房承租权经审批后,可实行有偿转让;原承租人去世后,其配偶或与其同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子女要求继续承租的,按规定程序提出承租权变更申请,经审批后,可以变更承租权。
直管公房承租权转让、变更的办理需提交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申请及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等基础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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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州市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规定,直管公房承租权经审批后,可实行有偿转让;原承租人去世后,其配偶或与其同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子女要求继续承租的,按规定程序提出承租权变更申请,经审批后,可以变更承租权。
直管公房承租权转让、变更的办理需提交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申请及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等基础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