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原件)、本人银行借记卡(目前支持打款的银行借记卡范围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至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意一个分支机构(不含油田),提出委托申请。
配偶申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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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原件)、本人银行借记卡(目前支持打款的银行借记卡范围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至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意一个分支机构(不含油田),提出委托申请。
配偶申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