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扬州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扬财办〔2018〕52号)要求,制定《扬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财政局提出,逾期视同无意见和建议。联系人:潘伟伟,联系电话:87326889,联系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
附件: 扬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扬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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