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所需证明
(一)初级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4.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中级考生领取证书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领取地点及时间
在工作日内到报名点审核领证。
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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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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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时间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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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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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
(生态科技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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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望亭路40号财政局一楼大厅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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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3月12日
9:00-11:30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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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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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
(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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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祥路35号邗江行政审批局二楼財政窗口(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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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13:4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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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9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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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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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9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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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3月12日
9:00-11:30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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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6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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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
(化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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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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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3月12日
8:30-11:3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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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4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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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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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路357号财政局二楼会计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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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3月12日
9:00-11:30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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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5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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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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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中中路555号宝应县财政局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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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3月12日
9:00-11:30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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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3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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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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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楼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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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3月12日
8:30-11:3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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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1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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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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