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扬州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扬财办〔2018〕52号)的要求,制定《扬州市市级农业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扬州市市级农业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财政局提出,逾期视同无意见建议。扬州市财政局联系人:吴辰露,联系电话:87533425,联系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
附件:扬州市市级农业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
扬州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