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将“扬子津路西延二期工程(甘八线-345国道)”项目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7天,自2020年12月23日-12月29日。如对该项目建设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扬州市发改委法规处。公示期内无异议,我委将依照相关程序和规定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联系电话(传真):0514-8796163587863504
通讯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
邮 编:225002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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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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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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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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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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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津路西延二期工程(甘八线-345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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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起规划甘八线,西至345国道,规划用地面积约32.632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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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市政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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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拟建道路总长约3.5km,其中:画舫路至甘八线段长约3.1km(改建现状通朴路约2.3km),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兼容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80km/h,标准断面宽50m;345国道与扬子津路互通采用半苜蓿叶形式,匝道设计车速40km/h,345国道主线(朴席服务区-仪扬河大桥)约1.3km机动车道同步加宽建设辅助车道及变速车道;互通联络线长约0.4km,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标准断面宽30.5m。本项目全线新建润扬河大桥一座(长约380米),新改建中小桥7座(总长155m)。同步实施市政管网、交安设施、道路照明及绿化迁改等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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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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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可研文本
稳评报告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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