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进一步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已完成省级突出环境问题(1号),“全市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达到省定目标”,经审核,我市2020年度全市非电行业(含自备电厂)规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约为256万吨,与2016年相比下降27%,削减88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9%,全面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减煤目标任务。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514-82961257,联系人:陆扬,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市政府大院内。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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