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按照党工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决定开展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4月26日
二、巡察对象
经济发展局党组织及有关负责人
三、巡察内容
根据区党工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四、反映渠道
联系电话:18252773089
电子邮箱:kfqxc1@163.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巡察办
每日电话受理时间:09:00—18:00
受理信访截止到2021年4月25日
特此公告
中共扬州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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