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就我市征集2021—2023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补充公告如下:
承担扬州市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承训机构)申报总数如高于6家(不含)以上,按评分由高到低征集6家承训机构,但评分低于60分者,将不在征集范围;承训机构申报总数若低于6家(含)以下,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全部进入征集范围。
扬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