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市发热门诊专用CT(方舱CT)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根据财办库﹝2020﹞23号文件精神,经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对本项目按照便利化采购流程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发热门诊专用CT(方舱CT)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WJW-2021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790万元。本项目按照设备型号分为A、B、C三个包。A包:32排*64层需要7台,预算:1750万元;B包:16排*32层需要13台,预算:2600万元;C包:32排*32层需要6台,预算:1440万元。
A、B、C三个包,每个包按照得分高低排序选定排名前两名入围,具体分配额度:A包(第一中标人:4台;第二中标人:3台)、B包(第一中标人:8台;第二中标人:5台)、C包(第一中标人:3台;第二中标人3台)。
各包入围中标人,任意一位中标人无法在采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供货,则由另一位中标人补充供货,供货价格按照补充供货中标人投标报价执行。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如不方便现场报名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300元/份);
获取时间: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锋;联系号码:0514-82129121;联系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代理部;
报名需携带:1、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2月4日下午13: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周锋
邮寄提交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楼
接收人:周锋
联系电话;0514-82129121
邮寄件必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受。文件需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
采用现场投标的,届时邀请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本地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及行程码,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锋电话:0514-82129121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刘瑞电话:0514-87959862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路268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形式,密封提交)),各包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提交,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包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514902678510909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1年2月4日下午14: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受此政策。
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条。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十、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