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群众跑腿。自2020年8月31日起,市民在扬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业务时,可在受理业务窗口通过“扫一扫”评价器上的二维码,缴纳不动产登记相关费用,无需再到专门的缴费窗口缴纳费用。特此公告
扬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31日